2022年7月21日,《礦山地質工作規范》(DZ/T 0401-2022)經自然資源部批準發布,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固體礦產礦山地質工作領域發布的首部礦山地質工作技術標準。是在總結礦山生產地質工作、礦山地質技術管理和監督工作、綜合地質研究工作和礦區深部及外圍的找礦勘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礦山地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對礦山地質工作提出的技術要求,適用于固體礦產礦山開采全過程(含基建)中為生產服務的地質工作。
本標準提出了采空區蹬空礦的資源儲量分類,要根據采空區及礦體的具體情況確定。對于未能實測老空區,范圍不能確定,其上部資源量蹬空范圍不清的,應劃為推斷資源量;對于已實測采空區,采空區范圍及其上部礦體蹬空范圍確定的,要根據具體情況劃分資源儲量類型。經礦山建設設計部門論證,認為上覆礦體可采的,可根據可行性研究程度和地質控制程度分別劃分資源,本標準本著符合實際與規程可行性的原則,對不同礦山的具體情況分別提出不同要求。對于正常生產礦山,應對各種探工程進行實測,包括采空區范圍、積水深度、積水面積、積水量測量等。而對于老空區,具備人員進入測量條件的,應對采空區范圍及積水情況測量;不具測量條件的,明確不再要求實測采空區,而是要求在資源儲量報告中說明。
在采樣方面,本標準針對礦山坑內鉆的小口徑鉆全芯樣不能滿足測試要求的情況,以及露天礦炮孔巖粉樣因污染具有不可追溯性的特殊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對礦山地質所用到全部采樣方法提出具體采樣要求及副樣保管要求。
本標準提出了礦山地質工作中劃分“三級礦量”的具體要求,各種情況下“三級礦量”邊界的確定要求,并提出了“三級礦量”保有期及計算要求,對保障礦山的穩定生產具有重要的技術指導意義。
鑒于礦山實際工作中不能真正計算出礦石一次損失率、二次損失率及一次貧化率、二次貧化率,提出了礦山可采用間接法求總的貧化率與損失率,但要注意其使用的條件。各種采礦方法均應計算總的貧化率和損失率,不再要求計算一次損失率、二次損失率及一次貧化率、二次貧化率。
同時,鑒于業界經常把貧化率視為廢石混入率的現象,提出了用廢石混入率代替貧化率的適用條件。即:當礦山所開采礦體是與圍巖界線清楚的致密塊狀礦石,圍巖(與夾石)基本不含有用組分,而高品位礦石基本不發生丟失時,可以用廢石混入率代替貧化率。并列出了貧化率和廢石混入率的計算公式。
本標準還提出了基建勘探、生產勘探、礦山地質測量、采掘(剝)生產地質工作、礦山采樣與樣品制備測試、礦石質量管理、礦石損失與貧化、資源儲量與生產礦量、采礦單元結束的地質工作、探采對比、綜合研究及專門性地質工作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要求。具有系統性、全面性和技術指導性,與現行有關技術標準一起配套使用,對促進科學合理估算生產礦山資源儲量,規范礦山地質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的小口徑鉆全芯樣不能滿足測試要求的情況,以及露天礦炮孔巖粉樣因污染具有不可追溯性的特殊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對礦山地質所用到全部采樣方法提出具體采樣要求及副樣保管要求。
本標準提出了礦山地質工作中劃分“三級礦量”的具體要求,各種情況下“三級礦量”邊界的確定要求,并提出了“三級礦量”保有期及計算要求。對保障礦山的穩定生產具有重要的技術指導意義。
鑒于礦山實際工作中不能真正計算出礦石一次損失率、二次損失率及一次貧化率、二次貧化率,提出了礦山可采用間接法求總的貧化率與損失率,但要注意其使用的條件。各種采礦方法均應計算總的貧化率和損失率,不再要求計算一次損失率、二次損失率及一次貧化率、二次貧化率。
同時,鑒于業界經常把貧化率視為廢石混入率的現象,提出了用廢石混入率代替貧化率的適用條件。即:當礦山所開采礦體是與圍巖界線清楚的致密塊狀礦石,圍巖(與夾石)基本不含有用組分,而高品位礦石基本不發生丟失時,可以用廢石混入率代替貧化率。并列出了貧化率和廢石混入率的計算公式。
本標準還提出了基建勘探、生產勘探、礦山地質測量、采掘(剝)生產地質工作、礦山采樣與樣品制備測試、礦石質量管理、礦石損失與貧化、資源儲量與生產礦量、采礦單元結束的地質工作、探采對比、綜合研究及專門性地質工作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要求。具有系統性、全面性和技術指導性,與現行有關技術標準一起配套使用,對促進科學合理估算生產礦山資源儲量,規范礦山地質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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