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涉及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棉、石灰窯等建材行業,陶瓷、玻璃、石灰窯行業達到超低排放的A類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免于停限產。
備受企業關注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技術指南》)日前印發,其中對鋼鐵、焦化、鑄造、玻璃、石化等15個行業明確了績效分級指標,供各地制定分級管控措施時參考。作為《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的配套文件,該《技術指南》提供了各地制定重點行業分類施策的差異化減排措施的參考標準。
據了解,雖然近年來各地各部門攻堅克難,大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尤其是重點區域的改善成效尤為顯著,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和強度均明顯下降,但當前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環境容量,在不利的氣象條件下,重污染天氣依然頻發成為人民群眾的“心肺之患”。
因此,重污染天氣應對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中之重,而差異化減排措施有利于促進高質量發展。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在重點時段對不同環保績效水平的工業企業,采取更加精準、更加科學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有利于增強企業預期,提前有序調整生產,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同時,也有利于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推動企業綠色發展,促進全行業提標改造升級轉型,對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本報整理其中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棉、石灰窯等建材行業的部分內容,以供行業人士參考。
水泥行業實施范圍包括水泥熟料生產、粉磨站、礦渣粉、水泥制品等工業(特種水泥行業除外)。
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減排措施規定為,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水泥制品、粉磨站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橙色預警期間,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污泥總量低于400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低于熟料產能4%(含)的生產線,停產。
紅色預警期間,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污泥總量高于400噸但低于600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高于熟料產能4%但低于6%(含)的生產線,停產。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方法、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磚瓦窯行業實施范圍包括燒結磚和非燒結磚等制造工業。
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減排措施規定為,黃色預警期間,非隧道窯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磚瓦窯企業停產,禁止運輸。針對短時間難以停產的工序,建議在重污染頻發的秋冬季期間,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企業能夠落實相應應急減排措施。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方法、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陶瓷行業實施范圍為,包括建筑陶瓷生產企業,獨立的干坯制造或燒成、獨立烤花工序等。衛生陶瓷、日用陶瓷等不參與績效分級。
其中,通過燃料種類、污染治理技術、無組織管控、監測監控水平、排放限值、運輸方式等差異化指標將陶瓷行業企業分為A、B、C三級,實行分級管控。
在燃料的方面,A級企業燃料種類為,窯爐和噴霧干燥塔都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清潔能源;B級企業燃料種類為,窯爐使用天然氣、焦爐煤氣或液化石油氣等;噴霧干燥塔使用煤制氣或煤;C級企業燃料種類為A、B兩級以外的燃料。
在污染治理技術方面,A級企業的規定為,顆粒物治理采用袋式除塵、濕式電除塵等;脫硫治理采用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鈉堿法脫硫、半干法/干法脫硫等(不含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為燃料);噴霧干燥塔熱風爐配備SNCR等脫硝裝置或采用干法制粉工藝,窯爐可配備SCR或SCR/SNCR高效脫硝裝置。B級企業的規定為:顆粒物治理設施主要為袋式除塵噴淋除塵等。脫硫設施包括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鈉堿法脫硫、半干法/干法脫硫等或使用天然氣可實現SO2穩定達標排放的;噴霧干燥塔熱風爐配備SNCR等脫硝裝置。
其中,對A級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規定為,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控制在10mg/m3、30mg/m3、100mg/m3以內。
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減排措施規定為,達到超低排放的A級企業免于停產、限產等減排措施;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B級企業焙燒工序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禁止運輸;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C級企業停產,禁止運輸;紅色預警期間,衛陶和日用陶瓷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方法、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耐火材料適用范圍為采用高溫窯爐生產耐火材料的工業企業。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期的減排措施規定為:黃色及橙色預警期間,使用煤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使用非天然氣、煤氣或液化氣等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紅色預警期間,耐火材料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方法、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玻璃行業適用范圍包括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和玻璃纖維及制品(不含玻璃球為原料)、玻璃棉制造、玻璃球窯、玻璃纖維坩堝法拉絲爐的工業企業。
其中,通過窯爐用燃料種類、污染治理技術、無組織管控、監測監控水平、排放限值、運輸方式等差異化指標將玻璃行業企業分為A、B、C三級,實行分級管控。
在窯爐用燃料種類方面,規定A級企業燃料種類為,全部使用天然氣、全電、管道煤制氣;B級企業燃料種類為,含煤制氣;C級企業燃料種類為A、B兩級以外的燃料。
在污染治理技術方面,對A級企業的規定為,顆粒物治理采用袋式除塵、電袋復合除塵、濕電除塵等。脫硫治理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半干法/干法脫硫等;脫硝治理采用催化還原等高效煙氣治理裝置。取消煙氣旁路,平板玻璃企業有備用治理措施。
對B級企業的規定為,顆粒物治理設施主要為袋式除塵、電袋復合除塵等。脫硫設施包括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半干法/干法脫硫等;具備高效脫硝裝置等。未取消煙氣旁路,但有備用治理措施。
在排放限值方面,要求A級企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穩定控制在10mg/m3、50mg/m3、200mg/m3以內。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期的減排措施規定為: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不對達到超低排放的A級企業進行停產、限產等減排措施。B級企業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限產20%,按生產線怠速計;紅色預警期間,減少50%車輛運輸。C級企業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按前一年中日生產最低負荷運行,自啟動預警日當天起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通過DCS系統分析、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巖棉行業適用范圍為生產巖棉的企業。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期的減排措施規定為:對于使用非電弧爐的企業,在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停產。對使用電弧爐的企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停產50%(含)以上,按生產設施計,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石灰窯行業適用范圍為石灰開采、煅(焙)燒及深加工的工業,不包括無尾氣排放的石灰窯。
其中,通過煅燒技術、無組織管控、監測監控水平、成品貯存、運輸方式等差異化指標將石灰窯行業企業分為A、B、C三級,實行分級管控。
在煅燒技術方面,A級企業包括回轉窯、雙膛豎窯、套筒豎窯、TGS氣燒豎窯;B級企業包括梁式豎窯、普通氣燒豎窯;C級企業包括梁式豎窯、普通氣燒豎窯。
在無組織管控方面,A、B級企業需達到原料廠全封閉、廠區硬化、無明顯揚塵或異味等。
在監測監控水平方面,對A級企業的規定為,料場出入口等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主要生產設施分表計電;在廠區周邊布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點,監控PM等管控情況,可吸入顆粒物(PM10)不超過0.5mg/m3;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情況,視頻監控數據保存3個月以上。對B級企業的規定為,料場出入口等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主要生產設施分表計電;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情況,視頻監控數據保存3個月以上。
在成品貯存方面,對A級企業的規定為成品筒倉,對B級企業的規定為部分成品筒倉。
在運輸方式方面,要求A級企業物料、產品全部使用國五及以上重型載貨車輛或者其他更為清潔的運輸方式;要求B級企業物料、產品80%以上使用國五及以上重型載貨車輛或者其他更為清潔的運輸方式。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期的減排措施規定為: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A級企業不采取任何減排措施;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B級企業停產保窯,減少50%車輛運輸;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C級企業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針對以上措施,采用電量分析、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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