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關于推薦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3〕79號),對各地推薦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進行了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京津冀區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等38個項目(名單見附件)開展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工作,期限為2023年8月—2024年8月。
二、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要求。各試點項目實施單位應依據清潔生產審核總體思路,不限于傳統清潔生產審核的程序,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工作。通過科學診斷分析、合理確定審核方式方法和技術路線,壓縮評估驗收時間、提高審核效率、節省審核費用,擴大清潔生產審核覆蓋范圍、受益行業和企業數量,強化清潔生產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減污降碳和產業升級改造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強試點工作組織指導。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完善工作機制,定期調度試點工作進展,對試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偏,對出現的困難加大協調指導力度,推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研究試點保障機制和激勵措施,提升試點地區各機構及企業的主動性、參與性和配合度,確保試點工作高質量完成。
四、注重試點工作績效。各試點項目實施單位應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全過程績效管理,確保資金投入與審核績效協調統一。試點過程中,除考核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績效外,還應關注審核創新工作的投入產出比,尤其是在節約人力財力投入、節省時間、減輕企業負擔、與相關環境管理制度銜接等方面的優勢。
五、加快試點成果總結。各省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部門應會同試點實施單位按照“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邊完善”的原則,及時總結試點成果,形成具有一定普適性、可復制、易推廣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模式。各試點項目實施單位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將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總結、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及其他創新工作成果報經省級生態環境和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后,報送至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試點工作結束后,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試點項目成果開展評估,對創新性強、試點效果好、示范效應顯著的成果進行宣傳推廣。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劉元生、陳勝
電話:(010)65645390、65645385
郵箱:liu.yuansheng@mee.gov.cn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牛菁菁、蔣靖浩
電話:(010)68505630、68505595
附件: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3年7月3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文章來源:生態環境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