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此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問:MDI(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的包裝容器是否屬于危廢?以及生產制造過程中使用的化學原料的包裝容器是否危廢的判斷標準如何把握?比如工業酒精空桶,工業用乙酸空桶等等,是否屬于危廢?
答: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CAS號26447-40- 5。《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規定,被所有者申報廢棄的,或未申報廢棄但被非法排放、 傾倒、利用、處置的,以及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接收且需要銷毀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不含該目錄中僅具有“加壓氣體”物理危險性的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廢物,危險特性包含毒性。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1-49。
問:該企業產生的含油廢水,主要是熱處理的清洗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水,在污水廠建成前,以危廢形式簽走,后期待污水處理廠建成后,該廢水經廠內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該污水廠進 水水質標準后是否還可以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 答:《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7.2規定,經過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物理化學處理和生物處理 等廢水處理工藝處理后,可以滿足向環境水體或市政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排放的相關法規和排放標準要求的廢水、污水,不作為液態廢物管理。含油廢水不屬于危險廢物。請及時完善管理計劃,如實申報登記。
問:我司為機加企業,設有壓鑄工序,生產工藝為:熔融—壓鑄—機加—裝配—檢驗。純鋁錠經過熔融成鋁水,注入壓鑄模壓鑄成產品毛胚,再經過機加,最后裝配檢驗出貨。純鋁錠熔融時不使用除渣劑與精煉劑,但會有少量的鋁渣(為純鋁錠熔融時的雜質)產生,這個鋁渣的含鋁量在70%以上,請問這個鋁渣是否屬于危廢?我查了下2021版危險廢物名錄,只有091(常用有色金屬礦采選)、321(常用有色金屬冶煉)、323(稀有稀土金屬冶煉)行業產生的鋁灰渣才屬于危廢。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規定,再生鋁和鋁材加工過程中,廢鋁及鋁錠重熔、精煉、合金化、鑄造熔體表面產生的鋁灰渣,及其回收鋁過程產生的鹽渣和二次鋁灰,屬于危險廢物,代碼321-026-48。《名錄》中的行業代碼指的是該種廢物的主要產生行業來源,不是唯一 來源。因此,在判定廢物是否屬于列入《名錄》的危險廢物及其類別時,應該采取以廢物描述為主,以行業來源為輔的原則,當兩者發生矛盾或不一致時,應以廢物描述作為主要判斷依據。
問:工業生產原料中報廢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屬于危險廢物還是一般固廢?
答:《國家 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明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其他 強堿性固態堿和堿渣,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399-35。建議對報廢的熟石灰進行腐蝕性分析,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GB5085.7的分析要求,pH值不超過12.5的,建議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
問:天然飲用水生產企業內配備簡易實驗室,主要進行常見微生物檢測,培養基成分主要是樹脂和營養物質,由此產生的廢培養基經過高溫消毒處理后是否屬于HW49(900-047-49)?或者屬于一般固體廢物?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生產活動中,化學和生物實驗室產生的含氰、氟、重金屬無機 廢液及無機廢液處理產生的殘渣、殘液,含礦物油、有機溶劑、甲醛有機廢液,廢酸、廢堿,具有危險特性的殘留樣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質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包裝物、過濾吸附介質等,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7-49。不列入《名錄》且排除危險特性的物質,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問:鋁壓鑄加工項目,采用一次新料鋁錠作為原材料,鋁錠熔化后,有少量熔渣。請問,這種熔渣是不是危險廢棄物?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規定,電解鋁鋁液轉移、精煉、合金化、鑄造過程熔體 表面產生的鋁灰渣、鋁材加工過程中鋁錠重熔、精煉、合金化、鑄造熔體表面產生的鋁灰渣,均屬于危險廢物,代碼分別為321-024-48、321-026-48。
問:臨時盛裝過汽油的桶,僅殘留一點點汽油的氣味,這個桶是屬于危廢嗎?在《國家危險廢 物名錄2021版》中與汽油相關的危廢,僅找到900-201-08有提到“清洗金屬零部件過程中產生 的廢棄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煉制生產的溶劑油”。這個盛裝過汽油的桶可以當成 900-201-08來處理嗎?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規定,其他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249-08。
問:導熱油是否是危險廢物?對應的危險廢物代碼類型是多少? 答:導熱油爐更換的熱煤油是危險廢物,對應的是危險廢物名錄里的”其他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及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900-249-08)。
答:雙酚A型環氧樹脂,因其具有毒性,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范疇。
答:氧化鋁可以用作干燥劑、吸附劑等用途,要結合其吸附、干燥的具體工藝及物質進行鑒別。
答: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礦物油油罐油泥、油水分離設施產生的油泥屬危險廢物。礦物油油罐油泥具體代碼為900-221-08,含油水分離設施的含油浮渣、污泥、浮油具體代碼為900- 210-08。
問:清理機臺產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完后產生的廢棄包裝桶是否屬危險廢物? 答:清理機臺產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屬于危險廢物。拉伸油、拉伸膏使用完后產生的廢棄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按照其他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及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進行代碼判斷歸類,屬于900-249-08類廢物)。
問:不飽和聚脂樹脂揉團成型材料經注塑成型后產生的廢邊角料屬于危廢嗎? 答:不飽和聚脂樹脂揉團成型材料經注塑成型機(溫度約100攝氏度)熱固化后產生的廢邊角料不屬于危廢。
問:廢舊保溫棉是否屬于危廢?保溫棉材質為硅酸鋁和玻璃棉是否屬于危廢?如果屬于廢物代碼那么屬于哪類分類?答:廢舊保溫棉如果是石棉,就是屬于危廢“含有隔膜、熱絕緣體等石棉材料的設施保養拆換及車輛制動器襯片的更換產生的石棉廢物(900-032-36)”。保溫棉材質為硅酸鋁和玻璃棉的,應根據纖維的細度和毒性進行危險廢物鑒別。
問:活性炭中含有千分之一的離子交換樹脂,屬于普通廢物還是危險廢物?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化工行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39-49;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15-13。
問:請問鎳氫電池是否屬于危廢?如果屬于,在危險廢物名錄里的編碼是多少?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廢棄的鉛蓄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屬于危險廢物。鎳氫電池暫未列入。
問:含切削液的廢銅線、廢刨絲屬危險廢棄物嗎?廢棄類別是多少? 答:廢切削液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類別HW09,危險特性為毒性。混入切削液的廢銅線、廢刨絲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見豁免清單序號9)。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油墨、染料、顏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屬于危險廢物,廢物代碼900-299-12,危險 特性為毒性。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屬于危險廢物,廢物代碼900-041-49。
答: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棄的含油抹布的豁免條件為未分類收集,豁免內容為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但不改變其危險廢物的屬性。且根據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和固廢管理要求,不得故意將此類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問:未拆解的整塊廢舊電路板是否屬于國家危廢名錄?如屬于歸屬哪類廢物代碼? 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廢電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廢棄電路板),及廢電路板拆解過程產生的廢棄CPU、顯卡、聲卡、內存、含電解液的電容器、含金等貴金屬的連接件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5-49。
問:根據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 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屬于危險廢物?答:“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屬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危險廢物, 其是否屬于危險廢物需要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1~7)《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298)等予以判定。
問:廢棄鉛酸蓄電池中的酸液按照廢酸還是含鉛廢物管理? 答:HW31含鉛廢物中明確了非特定行業廢鉛蓄電池及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板、廢鉛膏和酸液屬于HW31(具體代碼900-052031)。
問:大修渣濕法處理設施使用的循環水和循環水池的污泥是否屬于772-006-49類廢物? 答:應首先依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判斷循環水是否屬于固體廢物,若不屬于固體廢物, 則不屬于危險廢物。大修渣濕法處理設施使用的循環水池的污泥屬于772-006-49類廢物。
問:900-047-49是否包括企業的化驗室產生的實驗室廢物。
問:336-100-21和336-100-17均包含“使用鉻酸進行陽極氧化產生的廢槽液、槽渣和廢水處理污泥”,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的危險廢物是按照產生源和物質組成混合分類,分 類體系不統一。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將其歸在HW17項下,實行產生源歸類。但考慮到此類廢物產生源較多,為避免短期內出現大量因廢物代碼變化導致的廢物轉移處 置不暢的問題,故作特殊過渡處理,新《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HW21中仍保留 了該類廢物。因此,新《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實施后,該類廢物在管理過程歸為兩類皆可,具 有336-100-21和336-100-17類利用處置資質的設施均可處理該類廢物。
問:不銹鋼電爐煉鋼除塵灰應納入HW21還是HW23? 答:不銹鋼煉鋼除塵灰中以含鋅為主,因此應歸為HW23。
問: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屬于危險廢物,含有或沾染腐蝕性、易燃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是否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廢物? 答:一般認為不是,但如果涉嫌“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的混合物”,按序號問題93處理。
問:221-002-35“堿法制漿過程中蒸煮制漿產生的廢堿液”指的是造紙黑液還是白液? 答:堿法(燒堿法和硫酸鹽法)蒸煮制漿產生的黑液和白液均屬于廢堿液,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的221-002-35類廢物。
問:如何理解900-013-11“其他化工生產過程(不包括以生物質為主要原料的加工過程)中精餾、蒸餾和熱解工藝產生的高沸點釜底殘余物”中的“高沸點”? 答:精餾、蒸餾和熱解過程中被提純的物質及其所含雜質的沸點各不相同,有高有低,比要得到的物質沸點高的稱為“高沸點雜質”。因此,精餾、蒸餾和熱解工藝過程,被提純后殘留于釜底的均屬于“高沸點殘余物”。
問:900-015-13類廢物中的“工業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如何理解?工業企業鍋爐軟化水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是否屬于該類廢物? 答:該條款中所稱的工業廢水特指工業企業工藝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不包含工業企業鍋爐軟化水。因此,工業企業鍋爐軟化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不屬于該類廢物。
問:在線監控由第三方運營過程產生一定的廢液屬于危險廢物嗎?協議中由他處理廢液可以嗎? 答:按照《固體廢物鑒別導則》,在線監控廢液屬于固體廢物。是否為危險廢物,須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方法確定。COD在線監測儀廢液往往含強酸及汞、鉻等重金屬,實踐中按危險廢物管理,廢物代碼900-047-49。
答: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當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從事海洋航運的船舶進入內河和港口的,應當遵守內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船舶的殘 油、廢油應當回收,禁止排入水體。交通部《港口經營管理規定》等規定要求:為船舶提供碼頭、過駁錨地、浮筒等設施的,應當有相應的船舶污染物、廢棄物接收能力和相應污染應急處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設施、設備和器材。因此,船舶的含油廢水按規定交由碼頭相應的處理設施按 照廢水進行處理。碼頭相應處理設施處理污水產生的廢礦物油屬危險廢物,須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答:清洗沾染微量產品的周轉桶并重復使用是相關行業的通常做法,具備清洗能力是企業實現產 品周轉桶重復利用的必須條件。因此,在企業具備產品周轉桶清洗能力的前提下,沾染了微量產品的周轉桶可以認為是“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即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同時,產品生產企業應承擔產品周轉桶收集、貯存、運輸、清洗等過程的污染防治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答:危險廢物名錄對廢物歸類的確定應以廢物特性為前提,線路板行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錫渣建議按336-059-17進行處理。
答: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49其他廢物”中“900-047-49”廢物的有關規定,生產、研 究、開發、教學、環境檢測(監測)活動中,化學和生物實驗室(不包含感染性醫學實驗室及醫療機構化驗室)產生的含氰、氟、重金屬無機廢液及無機廢液處理產生的殘渣、殘液,含礦物油、有機溶劑、甲醛有機廢液,廢酸、廢堿,具有危險特性的殘留樣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質的一次性實驗用品(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廢棄的燒杯、量器、漏斗等實驗室用 品)、包裝物(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試劑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等。
答:一般常見的有廢機油濾芯(900-041-49)、廢鉛酸蓄電池(900-044-49)、廢活性炭 (900-041-49)、廢油漆桶(900-041-49)、廢有機溶劑(900-040-06)、機動車尾氣凈化廢催化劑(900-049-50)、廢過濾棉(900-041-49)、廢油漆渣(900-252-12)等。
答: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答: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令2020年第6號),農藥經營者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應當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記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數量和去向信息,運輸工具應當滿足防雨、防滲漏、防遺撒要求。農藥包裝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飲用具、兒童玩具等產品,防止危害人體健康,資源化利用單位不得倒賣農藥包裝廢棄物。
答:《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確提出,任何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不屬于固體廢物,當然也就不屬于危險廢物。因此,用于原始用途 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險廢物的包裝物、容器,不屬于危險廢物,可直接回收。但廠家需對對廢包 裝桶再進行加工處理后(包括清洗等)連同產品出售——此情況不能由廠家回收!
答:參與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試點單位的下設回收網點門店可以回收。具體試點單位由省生態環境廳公布。
答:企業前置條件為廠內污水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需嚴格按照環評文件要求,確保處理處置設施穩定達標排放。不得稀釋排放!
答:各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要按照《實驗室廢棄化學品收集技術規范》(GB/T31190- 2014)、《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8597-2001)有關要求做好分類收集工作,建設規范且滿足防滲防漏需求的貯存設施,并按普通有機類、普通無機類、含重金屬類、含汞等高危物質(除劇毒品外)類、劇毒廢試劑類、易燃易爆類、實驗室產生的醫療廢物等七分法進行分類存放,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等管理 制度,做到分類收集貯存、依法委托處置。
答:未拆解的鋰電池不是危險廢物,應作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處理。
問:在判定廢物是否屬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危險廢物及其類別時, 是優先根據行業來源判斷,還是廢物描述優先?答:危險廢物來源廣泛,存在同一種廢物來源于多個行業的現象。《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中的行業代碼指的是該種廢物的主要產生行業來源,不是唯一來源。因此,在判定廢物 是否屬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危險廢物及其類別時,應該采取以廢物描述為主,以行業來源為輔的原則,當兩者發生矛盾或不一致時,應以廢物描述作為主要判斷依據。
問:作為工業集聚基地,配套建設共性危廢暫存間,入駐企業將危險廢物交于園區統一登記管理,再由園區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公司處置,園區需要辦理相應的危廢經營許可證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許可證。
問:我司通過水洗工藝預處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HW18(772-002-18),水洗除氯后的飛灰交由水泥窯協同處置。按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所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 不按危廢管理,是否可以不申領危廢經營許可證? 答: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飛灰預處理后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的,可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置,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但轉移過程仍需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擬接收飛灰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應按要求到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注冊登記“豁免單位-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單位信息,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把關。
問:企業內一般工業固廢臨時收集貯存倉庫建設需要按照什么標準建設,還是滿足基本“三防”條件即可? 答: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需滿足《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等有關標準和法定要求。
問:儲存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固化鰲合后的飛灰(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中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要求)是否應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答:《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屬于危險廢物,代碼772-002-18,根據其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豁免管理的環節為運輸和處置環節, 因此,負責儲存飛灰的單位需要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6.2規定,除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另有規定的外,具有毒性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處置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仍屬于危險廢物。因此,經固化螯合后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貯存單位應按照《危險廢物經營 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