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因環保問題遭到關停、罰款等行政處罰時,企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合理合法的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被侵害,大大降低被誤罰的可能性。此時,環保部門只是擬對企業做出行政處罰,并未真正行政處罰。企業如果認為環保部門擬處罰不當,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1條、第42條的規定,可以向環保部門提出聽證,提出擬行政處罰存在錯誤的事實或者法律理由,并可以協商。聽證完畢后,如果環保部門仍然出具了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企業可根據《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可以向環保部門上一級或者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比如,針對深圳市龍華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向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或者龍華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此時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無論如何應當先按照處罰決定書繳納罰款,否則將按總罰款金額日3%繳納滯納金,損失將會擴大。先繳納罰款后,如果通過日后的訴訟程序將該行政處罰撤銷,那么所繳納的罰款將會全數退回。如不愿繳納罰款的,下述。行政復議如果維持環保部門行政處罰決定,企業仍然不服,可以向環保部門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在深圳市,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實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公告,行政訴訟統一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管轄。一審訴訟是最關鍵的,較之前的聽證、復議程序,一審系獨立的第三方法院根據嚴格的事實法律標準確定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是否應當維持或者撤銷。一審判決下達后,企業仍然不服只能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二審是終審判決,無論最終判決維持或者撤銷行政處罰,企業與行政機關都必須服從結果。以上是企業全部法律救濟途徑。當然,盡管企業走完全部程序,贏得行政訴訟的概率還是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當前行政機關執法水平不斷提高,犯錯誤的概率大大降低,當然也不排除法院對行政執法權的維護。但是環保執法人員雖然諳熟相關行業知識,法律專業水平卻相對不足,在執法程序、證據收集等等環節難免出現錯誤或不公正。這種情況導致,企業對環保機關的處罰不服而提起復議或訴訟。這樣該行政處罰就存在被上級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的可能,這也能反過來促進執法機關提高專業水平。1、位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第三條(一)、(二)項所列環境敏感區以外,涉及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尚在建設期間,或者已經建成,但尚未投入生產或使用,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后立即停止建設或恢復原狀的;2、已辦理環評申批手續,且污染防治設施已按照環評文件批復建成并正常運行,但未辦理環保驗收,在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驗收并公開驗收報告的;3、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在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之日起5日內完成備案的;4、除第一類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放射性物質、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外,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不含色度)、大氣污染物 (不含惡臭、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物)僅有一項污染物超過規定排放標準且超標幅度不超過10%;pH值超標幅度在±0.5以內;油站氣液比超標幅度在±0.05以內,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的;5、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10日內完成整改;或者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現場檢查時危險廢物數量在0.1噸以內,2日內完成整改的;6、工業企業未密閉,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物料總量小于10立方米,且堆存時間不超過3天,當場整改的;7、未按照規定時限公開環境信息或未按照規定的內容公開環境信息,2日內完成整改的;9、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之日起5日內完成填報排污信息的;10、不超過規定期限10日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的;11、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未經批準,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利用未報備案,但未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固廢量<1噸的;12、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13、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14、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 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予處罰:1、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未報批或未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且處于建設階段,責令停止建設后及時停止建設,并主動恢復原狀的;2、建設項目未依法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經責令改正后于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完成備案的;3、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和使用,建成投產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已調離或其他正當原因不負責該項工作,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能夠主動停止生產,且正在積極推進各項環保驗收手續的,對個人免予處罰4、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相關主要污染物單因子超標倍數在0.1倍以下,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并經監測達標排放的;5、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6、染源自動監控日均值數據超標倍數在0.1倍以下,自首次超標后持續時間不超過24小時,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并經監測達標排放的;7、未按規定和監測規范設置監測點位,首次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8、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保存污染物原始監測記錄,首次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9、3年內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未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評估、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備案、應急培訓,或未按規定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或未按規定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10、環境管理臺賬記載內容不完整,首次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11、不正常使用焊煙等相關煙氣收集處理設施的行為,首次發現,正在使用的焊機不超2臺,經現場檢查指出后及時主動整改的;12、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防治設施中僅部分工序存在故障,其他主要治污工序仍正常運轉,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首次發現,可以當場立即完成整改的。
對五類問題,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分別是;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如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末批先建” 但處于建設階段,無污染物產生,企業主動停止建設或者恢復原狀的,可免于處罰。
(一)企業未批先建、驗收手續不完備、未辦理相關手續或按照 “三同時”要求建設環保設施,但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且違法企業自行采取實施關停或者實施停止建設、停止生產等措施及時糾正的;(二)建設項目未依法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經責令改正后于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完成備案的;(三)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未及時公開或公開內容不全,首次發現并能夠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的(不含公開內容弄虛作假行為);(四)因突發故障等非故意因素導致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采取停、限產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且日均值未超標或者污染物濃度未超標的;(五)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短、污染小且及時完成整改,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包括:1、超標排放污染物,常規污染物單因子超標倍數≤0.1倍或者5≤PH<6或者9<PH≤10的,且次日完成整改并達標排放的;2、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首次發現、數量小于0.01噸,經現場檢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環境的;3、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行為,首次發現并經現場檢查指出后及時改正的;4、未密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首次發現,未造成明顯環境污染后果,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完成整改的;5、不正常使用焊煙收集處理設施,首次發現,焊機不超2臺,經現場檢查指出后及時整改的;6、污染防治設施檢修前,已向生態環境部門上報檢修計劃但因特殊生產工藝或生產安全等原因,主要生產設施無法停產已采取其他必要減排控制措施,檢修期間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內(含1倍)的。
1、無主觀過錯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2、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依法取得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批準文件的建設項目,先行建設未造成生態破壞或環境污染后果,且建設單位主動停止建設、自行關停或者恢復原狀的;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未依法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符合環境功能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經責令改正后于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完成備案的;4、超標排放污染物:單位超過標準排放污染物,污染物單因子超標倍數<0.1倍,次日完成整改并達標排放的;5、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行為:單位未按規定設置或者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生態環境部門首次發現指出后,立即改正的;6、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數量<0.01噸,生態環境部門首次發現提出后當日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環境未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7、不正常使用焊煙收集處理設施:單位不正常使用3臺以下焊機焊煙收集處理設施,生態環境部門首次發現指出后,立即整改的;8、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未及時公開或者公開內容不全: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未及時公布或者公開內容不全,生態環境部門首次發現并指出后,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的(不含公開內容弄虛作假行為);10、其他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予處罰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1、因突發故障等非主觀故意因素導致;2、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采取停、限產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3、日均值未超標。1、污染物為常規污染物;2、超標污染物為單個因子;3、超標倍數<0.1倍;4、次日完成整改并超標排放。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未依法備案:1、環評文件類型為環境影響登記表;2、經責令改正后于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完成備案。
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行為:1、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2、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等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行為,首次發現,經現場檢查指出后立即改正;3、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數量<0.1噸的,經現場檢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環境。
未封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1、首次被發現;2、未造成明顯環境污染后果3、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完成整改。
不正常使用焊煙收集處理設施1、首次被發現;2、焊機不超2臺;3、經現場檢查指出后及時整改。1、首次被發現;2、按要求及時完成整改的;3、不含公開內容弄虛作假行為。
其他違法行為:1、違法行為輕微;2、及時糾正;3、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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