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EOD項目高效率融資落地?
自2018年生態環境部提出了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co-environment-oriented Development,簡稱EOD模式)倡議以來,EOD模式日漸成為環保領域投融資創新趨勢。細數政策,從國務院到各部委陸續出臺從同意、鼓勵開展,到引導、試點實施的各類政策。此種模式中,金融機構的支持對EOD項目實現落地頗為關鍵,以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發布的《關于同意開展第二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2〕172號)為例,該文就明確提出金融機構對示范項目發揮開發性金融大額中長期資金優勢,統籌考慮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在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等加大支持力度的意見。那么,如何實現項目高效率融資落地呢?筆者結合參與第二批試點項目融資經驗分析EOD項目應具備的融資條件。
一、EOD項目所需的融資條件
1.融資主體應具備相應的能力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科財〔2022〕6號),以下簡稱“6號文”)可以看出,金融機構對于項目融資主體要求其應為市場化企業,且環保信用評價不是最低等級。具體看來,對于融資主體的要求包括不限于:一是融資企業或者其子公司主營業務范圍應包含環保行業,具備項目大部分內容的可經營能力;二是融資主體具備有一定資產規模、負債水平合理、經營現金流可持續等金融機構關注的條件;三是融資主體能夠足額籌集項目資本金并接受指定賬戶管理、對項目收益有支配權力、對收益不足能提供其他方式還款保障等。如果融資主體是合資成立的項目公司,那么還要追溯到控股股東的融資擔保能力以及各股東參與運營的必要經營能力等。
2.項目包裝符合的生態反哺特征
在生態環境部《關于推薦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0〕489號)中明確提出EOD模式一長串文字的定義,大致可理解為“生態主題、反哺特征、環境效益、產業融合”的項目特點,其中“生態主題、環境效益、產業融合”可結合在此之后出臺的6號文來具體規范。本文中將結合金融機構融資的條件,對“反哺特征”作進一步理解分析。
(1)堅持生態治理帶動產業增值反補建設投入的邏輯
金融機構對于EOD項目的貸款與以往棚改項目貸款有所不同,棚改貸款測算拆遷和安置的投入量即可反算出平衡房價(地價)作為還款;而EOD項目要做實 “環境治理帶動周邊產業增值反補建設投入”的邏輯,要求產業收入作為項目還款主要來源。而這本身就需要:一是確定明確的用地類型和規劃方案;二是結合用地性質明確產業類型和經營收入;三是測算投入產出進而提出平衡方案和開發時序。基于以上工作分解,EOD項目應在明確產業方向、建設內容、平衡方案后,再啟動正式立項實施。
(2)遵守金融機構對項目貸款“借用管還”的審批規則
按照金融機構借貸“借用管還”的基本要求,應對項目收益做進一步明確。
一是項目運營的具體模式。以農業種植類為例,應明確未來項目運營方式,比如融資主體直接經營還是成立項目公司與村集體合作,目的是要明確融資主體有能夠通過經營權獲得收益的能力。
二是項目經營收入可實現。以文旅類為例,應有充足的產業收入推演過程,比如調研同類型、周邊地區旅游人次、消費內容、平均客單價等等,目的是模擬真實環境推演項目收入接近實際水平后合理覆蓋還本付息。
三是項目收益的合法性。以礦山修復類為例,應提前對項目土地利用方式、供地方式、復墾指標使用方式及廢棄石料處理方式作出詳細規定,必要時還要引入具備相應能力的社會資本參與,確保尾礦開采收入能夠合法實現。
二、EOD項目融資落地的關鍵環節
關于EOD項目入庫申報流程的分解,在6號文中有詳細的規定,該文重點提出自第二批EOD試點項目公布以后,不再每年發文通知推薦一次試點項目,改為常態化的申報入庫,即按照“成熟一個,申報一個”原則,由縣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通過該系統線上申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論證評估同意后線上提交生態環境部。本次,結合金融機構要求,對EOD項目落地的關鍵環節提示:
1.重視EOD項目投資決策評估程序
EOD項目從設計、招標到具體實施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要注重投資決策評估工作,這項工作中又包含了從勘察設計、產業導入到投融資咨詢、方案上會等多個環節。為此,應聘請專業第三方機構牽頭負責,整合各方提供的有效信息,通過前期項目策劃與整體財務匡算結合,評估該項目是否具備財務可行性;同時結合相關政策文件及金融機構投貸領域優化項目建設內容和經營模式,最終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該項投資可行性研究工作成熟與否,決定了EOD項目申報、立項的合理性,更是項目融資落地的根基。
2.注重EOD項目投融資模式合規性
從EOD立項方式來看,可以分為政府類項目可研審批或者企業類(市場化)項目申請報告備案(或核準)。政府類項目要嚴格遵守《政府投資條例》規定,以財政預算安排為前提,可通過債券發行或PPP中長期預算安排等方式籌集資金;市場化項目則更注重選擇適當主體,合理籌措項目資本金并完成融資。
(1)采用PPP模式的融資要求
EOD項目支持采用PPP模式籌措資金,實施機構通過合法選擇的社會資本與政府方出資代表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和對接融資工作,金融機構一方面關注于項目前期立項手續的程序合規性,特別是從預算安排到項目招標的合法程序;另一方面需要看到EOD項目完成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管理庫入庫,并在項目管理庫公示項目可行性缺口補貼列入政府中長期預算安排,以及通過績效考核方式由財政安排支付的文件依據。EOD項目采用PPP模式運作的融資要求,除上文提到的生態反哺特征外,還應符合一般PPP項目融資的相關要求。
(2)采用市場化方式的融資要求
采用企業立項的程序相對簡單,通過項目主體申請報告備案,或特殊行業完成核準等方式完成立項。市場化項目可采用的投融資模式較為多元,可采用符合《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要求的特許經營模式,引入特許經營投資者立項、實施;也可以合法確定平臺公司作為實施主體,通過引入社會資本股權合作,實現資本金籌集及各方股東擔保,金融機構對于企業投資類項目的關注點一方面關注參與主體能力和項目包裝特征;另一方面則堅決杜絕項目可形成隱性債務風險這一風險因素。
按照6號文規定,地市級及以上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和實施主體的EOD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50億元;區縣級政府作為申報和實施主體的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30億元。由此可見,各地政府運作生態治理和環境整治類項目時,滿足EOD項目融資條件、把握融資關鍵環節,將成為項目落地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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