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您好!《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中“7.3.8采集同步雙樣時,每個樣品均應采集同步雙樣”,這句話怎么理解,涉及HJ 836-2017檢測的均需采集同步雙樣作為質控方法?采集同步雙樣是一個任務或一個批次做一個排氣筒的樣品采集就可以?如果檢測現場不具備同步雙樣采樣條件,企業也無法整改怎么檢測?
您好!關于有組織廢氣低濃度顆粒物同步雙樣的采集問題,可以依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網站互動交流中的“咨詢建言”《咨詢關于低濃度顆粒物監測頻次要求和現場采集同步雙樣的問題》的回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網站回復,供您參考。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來信選登“關于HJ 836低濃度顆粒物采幾個樣品問題的回復”,《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HJ 836-2017)屬于監測方法標準,規范的是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方法。實際監測工作中,樣品的采集數量、頻次等還應符合相應的監測技術規范或有關排放標準的要求。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HJ 836-2017)標準中規定:全程序空白應在每次測量系列過程中進行一次,并保證至少一天一次。任何低于全程序空白增重的樣品均無效。并在7.3.8規定,采集同步雙樣時,每個樣品均應采集同步雙樣,同步雙樣的采集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10.3.8測定同步雙樣時,同步雙樣的相對偏差應不大于允許的最大相對偏差。同時,10.3.1要求現場采樣的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HJ/T 397中現場采樣質量保證措施的要求。HJ/T 397標準13.3.2(L)要求為保證監測質量,測定低濃度顆粒物宜采用ISO 12141方法。ISO 12141方法9.6要求每天或者每次系列測量結束后,采集整體空白樣品。建議咨詢人在監測時,應按照監測對象所執行的排放標準執行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文章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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